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(5)日拍賣台北市大安區鴻福大廈一間12樓套房, 僅17坪多,底價高達3.6億元,比一戶帝寶還貴,拍賣結果沒有意外,無人投標收場。
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,鴻福大廈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巷內,屋齡34年,法拍的套房主要土地價格高,建物坪數17.6坪,底價僅300萬元,但連帶拍賣土地達58.3坪,底價達3.6億元,換算每坪約617萬元。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(5)日拍賣台北市大安區鴻福大廈一間12樓套房, 僅17坪多,底價高達3.6億元,比一戶帝寶還貴,拍賣結果沒有意外,無人投標收場。
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,鴻福大廈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巷內,屋齡34年,法拍的套房主要土地價格高,建物坪數17.6坪,底價僅300萬元,但連帶拍賣土地達58.3坪,底價達3.6億元,換算每坪約617萬元。
台北市出現10餘家中小型飯店、旅店求售,商仲業者透露,多數求售者都持有物件多年,趁機捷通車,且旅店住房率都保有穩定7成以上的狀況下,出脫持有物件,落袋為安,是投資人最根本考量。
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指出,許多青年旅館、商務旅館,取得及裝修成本低、周轉率高,地點好的甚至還能賺到住宿之外的「休憩商機」,讓投資人趨之若鶩,「機捷通車後,行李可直掛優勢,讓自由行商機的想像更大。」
黃舒衛直言,「一個老屋變身黃金屋的概念,求售者不少都是早期持有者,等同擇最佳退場機制出脫。」
手上持有待售飯店物件的仲介業者透露,中小型商旅的氣,恐比大型飯店要來得長。台灣房屋忠孝延吉店商用不動產部總經理施光明表示,「事實上,中型商旅的營運狀況都不差,倒是部分五星級、大型飯店,因住房價格過高,生意面臨考驗。」
內湖五期重劃區為台北市最後一塊尚在開發的重劃區,專家表示,房價從6字頭到百萬單價都有,以面環東大道的大樓房價最高,次高的位置為面向明美公園的大樓,視野遼闊、物件稀有。 內湖五期重劃區為台北市最後一塊尚在開發的重劃區(圖/好房網資料中心)
針對社子島開發案,台北市政府公園處日前針對社子島富安國中、小校園用地開放空間景觀規畫進行討論,公園處副處長曹彥綸表示,目前是以自然生態、人文延續的景觀環境為出發點,規畫未來的校園環境元素及活動場域等開放空間。
台北市政府公園處針對社子島富安國中、小校園用地,若開發案過關,將擴大學生活動場域。
房仲業者依據實價登錄資料,統計三個小面積重劃區的住宅大樓交易資料,其中三峽北大特區最抗跌,今年平均房價每坪 25.44 萬元,跟房市多頭時期 2014 年比僅下滑 3.6%,且跟 5 年前相比單價上揚了 18.8%。
而三重重陽今年平均房價每坪 35.24 萬元,跟 2014 年相比下滑了 8.7%,至於泰山十八甲則是一路下跌,今年住宅大樓每坪均價 26.83 萬元,跟 2014 年相比的跌幅高達達 10.9%。
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,新法上路後,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、代管業者管理、出租,可獲所得稅免徵或減免優惠。月租金6千元以下免徵所得稅;月租6千元至2萬元,依房租收入53%計算所得稅;月租超過2萬元全額計稅。
房屋稅減半可達12年
【陳雅芃、崔雅慧、黃阡阡╱台北報導】行政院昨通過《都市更新條例》修正草案,增設共計4道處理不同意戶(俗稱釘子戶)的機制,其中經地方政府的都市計劃與都更審議委員會審議後,只要仍有釘子戶,地方政府就須強制舉辦聽證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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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新潤 公司提供 |
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06/11/24 | 發言時間 | 18:21:41 |
發言人 | 賴嘉鴻 | 發言人職稱 | 協理 | 發言人電話 | 27491222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簽訂購買原合建地主-新北市淡水區 新市段131地號(30%持分)之土地合約,並同步終止 102.11.08簽訂之合建契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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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5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6/11/24 | ||
說明 |
1.事實發生日:106/11/24 2.公司名稱: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 (1).本公司為增加營收,與原合建地主-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31地號(30%) 簽訂土地買賣契約。面積總計:223.12坪,交易金額新台幣169,571,200元。 每坪單價約計新台幣76萬元。 (2).原於102.11.08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,並簽訂之新市段131地號(30%) 合建契約同步終止。 6.因應措施: 於近期董事會追認通過:原102.11.08簽訂之合建契約-新市段131地號(30%) 因購地契約成立,同步終止原合建契約事宜。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 本公司董事會於106/10/19通過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25億元以內購置土地, 做為營建開發用途。本案土地購置係屬此額度範圍內作業。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原則,地主及合作對象為自然人姓名不揭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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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興富發 公司提供 |
序號 | 3 | 發言日期 | 106/11/13 | 發言時間 | 17:16:17 |
發言人 | 廖昭雄 | 發言人職稱 | 開發部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(02)2755-5899 |
主旨 |
本公司擬出售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土地 予子公司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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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20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6/11/13 | ||
說明 |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200地號土地。 2.事實發生日:106/11/13~106/11/13 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標售土地面積約3,229.49平方公尺(約976.92坪), 交易總價款計新臺幣567,965,359元整 。 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交易相對人: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。 與公司之關係:本公司之子公司。 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: 非公司之關係人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不適用。 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。 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預計處分利益:新台幣410,320元整 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第一期簽約款:支付簽約款約10%。 第二期用印款:支付用印款約10%。 第三期完稅款:支付完稅款約10%。 第四期尾款:支付尾款約70%。 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:經洽請專業鑑價機構參酌市場行情依 公允價值評估交易價格出具鑑價報告評估。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:本公司董事會。 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, 估價金額計新台幣567,590,927元。 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張世賢先生 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(95)南市估字第000013號;(106)南市估證字第006號 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。 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。 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開發業務規劃考量。 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。 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 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 民國106年11月13日 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民國106年11月13日 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是 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567,965,359元 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6.其他敘明事項: 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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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皇普建設 公司提供 |
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06/11/08 | 發言時間 | 16:35:00 |
發言人 | 許連晉 | 發言人職稱 | 財務部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3-2171111 |
主旨 |
補充公告本公司取得桃園市龜山區樂捷段土地鑑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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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20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6/11/08 | ||
說明 |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桃園市龜山區樂捷段187、195地號土地2筆。 2.事實發生日:106/11/8~106/11/8 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土地面積4,195.21平方公尺(約1269.051坪),總價新台幣823,614,074元整。 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自然人。 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不適用。 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。 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不適用。 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依合約書規定。 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交易之決定方式:議價 決策單位:董事長核准並於事後最近一次董事會中提會報備。 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計新台幣824,883,150元。 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 郭春鈺。 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(102)北市估字第000193號。 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6.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。 17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。 18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取得營建用地興建房屋出售。 1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。 2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 21.董事會通過日期: 不適用。 2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不適用。 23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:否 24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5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6.其他敘明事項: 無。 |